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
网络涉黄怎么处理?
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九节 制作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罪,第三百六十三条:
以牟利为目的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、移动通讯终端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内容含有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淫秽电子信息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以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:
(一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影、表演、动画等视频文件十个以上的;
(二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五十个以上的;
(三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刊物、图片、文章等一百件以上的;
(四)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,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;
(五)以会员制方式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秽电子信息,注册会员达一百人以上的;
(六)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、会员注册费或者其他费用,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;
(七)数量或者数额虽未达到第(一)项至第(六)项规定标准,但分别达到其中两项以上标准一半以上的。
东莞扫黄事件
2014年2月9日上午,央视某新闻节目曝光东莞市多个娱乐场所存在招嫖卖淫行为。
很快,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批示,对全市进行拉网式排查。下午,东莞市委、市政府迅速召开会议,统一部署全市查处行动。东莞市从9日下午开始,共出动6525名警力对全市所有桑拿、沐足以及娱乐场所同时进行检查,并针对节目曝光的多处涉黄场所进行清查抓捕。10日,在广东省公安厅的部署下,全省公安机关正式展开为期3个月的扫除娱乐场所涉黄问题专项行动,公安部也派出督导组赶赴广东,对案件查处、问题整治和责任追究指导督办。风暴覆盖面进一步扩大。在东莞国安酒店,警方查处了多对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。大约七百万的酒店、桑拿、KTV、按摩院在这个熙熙攘攘的城市被关闭。
更让人们看到此次扫黄行动的决心与力度的,是相关责任人的应声落马。继对10名扫黄不力的警员进行处分后,14日晚,包括东莞市副市长、市公安局长严小康,市公安局副局长卢伟琪在内
的市局、分局、派出所三级机构7名警官被去职。一夜间,东莞公安系统成为渎职重灾区。其中,对于严小康的领导责任,广东官方的措辞十分严厉,认为其"在任东莞市副市长、市公安局长期间,没有正确履行职责,致使东莞市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,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"。
东莞市的性产业一直比中国其他城市更发达。没有确切的数据能统计在东莞从事性交易的具体人数,曾经大约有300000名性工作者,扫黄之后,许多女子被迫离开东莞。虽然此举打击了卖淫活动,但并没有完全根除。